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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利华问题茶揭开食品潜规则

信息来源:caayee.com   时间: 2011-11-22  浏览次数:725

  食品安全事件似乎从来没有从人们的眼前消失过。此次,因瞒报问题产品长达3个月时间,联合利华踢爆食品安全事件瞒报潜规则。
  11月8日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一份产品质量抽查报告显示,旗下品牌立顿铁观音因稀土超标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而事实上,早在今年8月5日,国家质检总局已经下发通知称,立顿铁观音袋泡茶产品稀土含量超标,产品不合格。然而,直到11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发布公告后,联合利华才发布相关声明。
  昨日,《第一财经日报(微博)》就此与联合利华方面取得联系,对方却对为何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内未给予消费者任何解释避而不谈,仅表示“已于当月全部回收了该批次产品并已全部销毁”。
  瞒报盛行
  其实,食品行业对质量问题的瞒报并非只有联合利华一家。
  瞒报时间之久、危害巨大的三鹿“三聚氰胺”事件就是一个典型。彼时,原三鹿管理层在发现三聚氰胺后,在1个月时间内以其他物质取代三聚氰胺,要求对外保密,试图蒙混过关,并最终导致事态不可控制,三鹿公司以破产收局。
  去年发生的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产品,也是瞒报8个月之久,再次刺痛消费者的神经。而最近发生的思念水饺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一事,早在今年7月就被北京市工商局下达了整改通知,但直到10月19日消费者才借由工商局的通报得知此事。三全水饺亦是在3个月后被广州市工商局通报后,才分开承认这一问题。
  “食品企业一般都有一套自己的应急流程,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争取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”一名业内人士表示。
  而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“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应当立即停止生产,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,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。”国家质监总局制定的《食品召回管理规定》还要求:“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,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。”
  但是,无论是联合利华、思念、三全,还是此前的三鹿、上海熊猫都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,而虽然思念、三全、联合利华都声称,“已全部回收并销毁了问题批次产品”,但对于采取何种方式、何种渠道回收、何时全部销毁时,思念食品、三全食品(35.48,-0.33,-0.92%)、联合利华都没有正面回复记者。
  潜规则隐现
  为何有如此多的食品质量事件总是被瞒报?背后又有何种隐情?
  此前,北京市工商局一名人士解释称,相关检测结果出来后需要向相关企业和被抽检人进行确认,中间需要一段时间。
  而在食品行业相关人士看来,就是在这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差内,结果可能就会发生逆转。“这很正常,通常企业与质检部门会有两到三个月的沟通期。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士表示。大型企业一般会有专门的部门与相关质检部门对接,小企业则一般是行政部或办公室对接,而一旦被质检部门告知某批次产品不合格后,通常企业会派专人与相关部门沟通,重新选定另一批次产品送检,如果合格,企业名字或将会从不合格名单中消失。
  假如多次送检仍然达不到质检部门要求,就会被通报出来,“像这种被张贴出来的,一般应该都是问题比较严重,或屡教不改的情况。”上述人士称。
  而除了正常流程外,对企业而言,在质检、防疫站、工商等部门面前,更重要的是一套私下解决问题的潜规则,“就会涉及到各种灰色交易,我们每年都会遇到这种问题,所以必须与当地相关部门处理好关系,要不然被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就麻烦了。”上述企业人士表示。
  “《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》只是规定,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应当准确及时客观,但并未明确具体时间范围,还需要细化更明确的时间表或者才可能减少这种问题。”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认为。
  可忽略不计的违规成本
  对于为何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,也有业内人士表示,是因为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,不能根本触及到企业的痛处。
  从目前几起食品安全问题事件来看,相关执法部门对问题企业的经济处罚很少超过5万元。
  “思念”品牌一批次除紧急停售及召回外,仅被处以5万余元的经济处罚;11月13日,长沙市工商局称沃尔玛、家乐福几家长沙分店销售“改期”食品,除追缴违法所得、没收涉案问题食品外,仅被罚款1万元。
  此外,也有很多企业并未受到处罚,曾经轰动一时的双汇瘦肉精事件,官方媒体公布的结果除了双汇下属工厂停产、瘦肉精生产人员被刑拘外,作为母公司的双汇集团本身并没有受到额外的处罚。
  “按照现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出现一般食品卫生问题,通常处罚不超过5万元,这种处罚力度不够,5万元对于很多大型食品企业来说不算什么,本没有震慑力。这又回到企业违规成本低的老问题上,强硬的手段才能避免更多食品安全问题。并且执法程序也有问题,对很多地方政府部门来说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并且与当地企业都有关系衔接,自然不愿意主动执行。”郝俊波表示。
  而虽然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第96条,消费者除要求企业赔偿实际损失外,再以销售金额的10倍进行赔偿。“但对一般消费者而言,索赔人占被侵害人比例不高,一些企业在违法行为被发现之后还是能赚取到利润,违法成本低,企业当然不会重视。”郝俊波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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